苏州市工程咨询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成立于2013年2月,是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,经苏州市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市级社会团体,是由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的单位、咨询工程师及在工程技术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专家、学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
        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。协会设理事会,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。秘书处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。
        协会现有单位会员35家,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甲级《工程咨询资格证书》的12家,乙级6家,丙级26家,涉及交通、水利、电力、化工、机械等二十几个专业。
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:
        (一)贯彻落实国家、市政府有关工程咨询行业的法规和政策。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,参与相关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、发展规划、行业标准、行业准入条件及收费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。
        (二)研究和探讨工程咨询业的发展方向、目标、体制、政策、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,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        (三)制订并组织实施工程咨询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行规行约,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,规范会员行为,推动工程咨询业诚信建设,促进会员在工程咨询服务中坚持“独立、公正、科学”的原则,提高工程咨询成果质量,维护工程咨询行业声誉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        (四)举办或联合举办相关报告会、业务讲座、培训班,推动工程咨询行业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,不断提高工程咨询队伍素质,增强创新能力,改善经营管理。
        (五)发挥行业监督功能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。协调解决会员之间和行业之间的有关问题,向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合理建议和要求。受理工程咨询单位和人员执业违规的投诉,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或配合有关方面处理,维护和增进本行业及会员的正当权益。
        (六) 组织完成政府和有关组织委托的其他任务。   

        (七)接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工作,开展工程咨询行业调查研究,组织交流并推广工程咨询单位改革和发展经验;评选并推介优秀工程咨询成果;表彰奖励优秀的工程咨询单位和个人。
        (八)开展行业宣传教育和信息咨询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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